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推动我院武术运动的蓬勃发展,交流武艺、弘扬武德、共建和谐、增进友谊,在我院大学生中掀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红拳学习锻炼热潮,切实提高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强身自卫能力,促使大学生积极参加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锻炼,更好的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学院决定近期举办“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5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红拳展演大赛。现将规程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二、承办单位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体育系
三、竞赛地点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长安校区
四、参加单位
学前教育系、教育科学系、环境与资源管理系、中国语言文学系、政治经济系、历史文化与旅游系、外国语言文学系、计算机与电子信息系、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化学与化工系、数学系、美术系、音乐系、
五、竞赛时间
2015年 12月 15日~16日
六、参加办法及报名日期
1、我院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代表各系参加比赛。
2、各系按年级报名参加(14级、15级)
3、各代表队需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30人,
4、报名截止时间:12月 3日(周四)时,报名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tyxfrank@126.com;纸质报名表(需加盖系印章)于 12月 3日 (周四)时送田径场体育系会议室。
手续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不予受理;逾期不报者,以弃权论处;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
七、比赛相关事项
1、集体项目:红拳十三势30人演练两遍。演练时间3分钟(服装统一,音乐自备,可用口令演练,大会提供音响设备)
2、个人项目:单练红拳十三势,各系限报8人。
3、竞赛办法:比赛参照国家体委审定的1996年版《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八、其它要求:
1、参赛队自备队旗、队服、参加开、闭幕式。
2、运动员申报项目后不得更改。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集体项目按成绩录取前6名予以奖励,个人项目按成绩录取。一、二、三等奖。
十、裁判工作
裁判工作由体育系组织,裁判员由体育系教师担任。
十一、其他事项
1. 11月 27日 (星期五)13:00在长安校区田径场体育系会议室召开技术会议,请各系领队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取消该代表队的参赛资格。
2.比赛前20分钟开始检录,运动员需持本人学生证进行检录,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3.比赛期间各代表队必须在指定区域准备
4.比赛结束后各系所有运动员在田径场指定位置集合,进行颁奖仪式。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组委会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及修改权属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体育系。
附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5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红拳展演大赛报名表,在体育系网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