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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关于2018年清明节学生放假期间的有关事项及要求
2018-04-04 16:23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清明节学生放假的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3天。具体安排为:45日(星期四、清明节)、46日(星期五)、47日(星期六)休息。4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学生上星期五的课)。

    二、44日有课的学生应在上课结束后离校,所有离校的学生应在47日晚2200前返校。

  三、 班级在假期组织集体活动的,须报所在系批准,并报学工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组织。

    四、学生返乡或外出应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了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严禁学生乘坐无营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的车辆,否则,在受到伤害时自己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内为任何客运企业或个人组织客源。

  五、放假期间学生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要参加非法活动,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我校大学生良好的社会形象。

    六、凡假期不离校的学生应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在本幢公寓住宿;期间如需返乡或离宁外出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离校请假手续。

    七、学生放假期间应增强卫生防护意识,防止呼吸道和肠道等传染病的发生,如遇身体不适,应及时到医院就医,确保身体健康。在与亲朋好友聚餐时应注意饮食卫生,不要酗酒,以防酒后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八、各班学生干部放假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体育系

2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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