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学校的决议、政策,并根据学院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体育部的奋斗目标和发展规划。
二、根据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体育学院实际主持体育学院的全面工作,具体负责体育学院的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本学院的招生工作,关心、督促和检查教学、科研、人才培养、训练竞赛、体育设施建设与维护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的履行岗位职责状况。
三、配合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本院的岗位聘任、教师的任职资格的考核、评比和晋升,对教师的在职进修和继续深造提出要求和规划,特别是本院的可持续发展要目标明确。
四、与院党委书记保持密切联系,交流信息,密切配合,院行政工作重大问题须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一旦形成决议,督促认真贯彻落实。
五、认真做好本院每年度的经费预算与使用计划,加强财务与物资管理,增收节支,保证本院各类经费的合理正常运转。
六、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配合党总支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以身作则,团结同志,发扬民主、公正廉洁,创造蓬勃向上,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的良好作风。
七、认真组织教育部体卫司、教育厅体卫处,委托办理的各种会议及活动协调好关系,相互支持,相互关心,通过交流和各类学术活动,扩大本系的影响,增强知名度,为建设新型一流的国内有影响的教学、科研型体育系努力工作。
八、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师座谈会,认真听取广大教职工对院各项行政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九、关心并支持学生工作,抓好全院学风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