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秘书在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学院教学的例行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学院教学管理有关文件,熟悉教学管理的工作规程。
三、组织填写院教务处下发的各种教学计划用表、开课计划表、编制课程表、教学场地安排表等,保障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四、统计、编制和汇总教材的选购计划;组织师生领发教材。
五、协助院长做好期中、期末的考试、考查及教学检查工作。
六、保持与任课教师的联系,掌握教学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部长反映汇报,并协助落实改进措施。
七、组织本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学生成绩,处理选修、免修课程,审理留级、毕业和学位工作。
八、负责本院学生证件、报到注册、学籍管理和违反教学纪律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部长审核。
九、参与组织教师的业务进修和业务考核工作,负责核算教师工作量、保管教师业务档案,为教学人员的聘用、晋升、奖惩提供依据。
十、按学院规定与要求,分类保管各类教学档案。
十一、每学期听(看)课不少于6次。
十二、认真履行《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十三、进行教学管理研究,对专业计划实施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协助院长完成教学计划的修订工作。
十四、根据院长的要求,起草编写有关教学管理文件。
十五、完成学校教务处安排的各项任务。
十六、完成院长安排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