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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实验室规则

时间:2024-09-05      点击:

一、实验、实习课由实验教师(无专职实验教师,由主讲教师代行,下同)按教学计划在开课前安排实验计划交教研室主任审阅。

二、每次实验前(含:室外操作实习,下同)710日,由实验教师向保管员提交该实验所需的物品(材料、药品)、仪器等设施准备单以便准备,同时口头通报给参与组织和协助实验的助教同志。

三、实验课由实验教师负责组织进行教学,有条件时助教参与配合(包括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在实验工作上主、助教教师应主动、负责细致地完成好三阶段工作:

1)实验课前的准备工作:编订计划、编印有关讲义、报告及《实验报告》。送达购置单、摆放及装配实验,组织教学。

2)实验课堂时:检查学生实验预习知识、指导实验、收集实验者《实验报告》。

3)实验课后:检查及清整设备,还清设备并填定有关管理表册,主动参与有关的实验室清理工作。

四、实验学生应做到:

1)实验课前要预习《实验指导》、起码清楚本次实验的名称、目的、主要内容,所用设备及实验中注意事项并准备接受教师课堂提问,若不知以上要求,应先搞清后,方可参与实验。

2)实验过程中,按操作规程进行,否则出现事故应负相关责任,属于动手项目不得放弃参与亦不能执行包办别人进行。

3)在未经教师讲解或通知使用前,不得好奇或急于试用。

4)实验中保持动作严谨、有序、不得串座、喧哗或作其他无关动作。

5)每次实验课结束后,如有应交的《实验报告》,应在自作自答的要求下,填答完成后交教师审阅,不得有抄袭或包办的不良学风。

6)实验作完后,按开始时放置,轻擦收拾好后,原样放后,请教师审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否则,有污染、损坏、遗失等事故,则由个人或全实验小组人员共同承担赔偿等责任。

7)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将非本班人员带入实验室参观或参与实验。

8)对于重要实验,期末考试复习时亦应重视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