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体教研室体育教学工作条例
㈠ 体育教学规范
1.制定教学规范的目的
根据学院体育教学的目的与任务,对教学各环节制定明确的、切实可行的规定,使任课教师在实施教学工作时有章可循,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也使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有依据,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这是一项十分主要的基础性工作。
2.公体教研室体育教学的内容和要求
⑴ 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条件,也是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和检查教学质量的标准。教师制定教学计划,进度必须符合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内容与要求,反映体育学科的科学性、先进性、创造性。
⑵ 教学计划进度
教师应根据公体课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数,拟定教学计划与进度,并在开学初,一周内一式两份,一份交教研室备案,一份自备存底。
⑶ 备课
备课是教师实施完成教学任务的基本条件,是教学最基本的环节,教师应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及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认真钻研教材教法,撰写教案。理论课要抓住基本概念及主题;技术课要抓住重点与难点,注重培养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终身体育和思想以及重视学生自我锻炼的习惯与兴趣和发展学生个性能力的培养,有效地增强学生的体质,提高体育运动的基本能力与手段。各单项体育教学组要注重研究教法和组织手段,统一教学要求及考核项目与标准。
3.主讲教师对公体室体育教学的具体职责
⑴ 主讲教师必须对公体室教学质量全面负责,统筹组织安排有关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依据大纲制定好教学计划与进度表、认真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⑵ 主讲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和公体室课程的基本要求组织教学内容,选择合适教材, 撰写教案和讲稿。
⑶ 主讲教师要研究教学对象,根据学生情况认真备好课,注重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术与相关课程内容的衔接和配合,突出重点,处理好难点,注重学生体育知识的培养和体育价值的理解。
⑷ 主讲教师应经常了解学生情况,因材施教,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课外活动的辅导和体育竞赛的组织。
⑸ 上课时数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执行,不得随意缺课,调课和停课,任课期间因病、因公出差和特殊情况停课、调课必须事先按规定向体育教学组、公体室请假,报系批准。临时请人代、并课须经教学组、公体室、系负责人同意。
⑹ 课程结束后,主讲教师要进行教学组教学总结分析学生学习情况,研究教学中各环节配合情况,提出改进办法,并及时和室或系有关负责人沟通。
4.成绩考核
按公体课《体育教学大纲》进行。并在开学初把本学期的考核项目与标准以及成绩评定的方法等向学生宣布。因特殊情况临时改变项目的考核内容或标准时,应必须取得体育教学教研室负责人的同意,教师个人无权更改。
㈡ 公体室教师教学工作条例
体育组教师应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理论、教学方法和当今社会体育需求的有关问题。
1.教师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热爱体育教学工作,努力完成各类教学任务。
2.教师要熟悉教学大纲,按大纲要求进行教学。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教研室活动与业务学习。课前认真备课—内容有⑴教学研讨;⑵业务学习或集体备课;⑶个人备课;钻研教材,教法,写教案或准备上课场地器材。课中—内容有⑴遵守教学常规;⑵端正教学态度;⑶完成教学内容;⑷提高教学效果。课后—内容有⑴课后小结,找出课中的经验和不足及提出改进意见;⑵器材丢失或损坏情况及赔偿情况;⑶课后作业和辅导课的安排;⑷学生体育考试成绩的登记上报工作。
3.教师每次上课必须提前5分钟到场,做好课前准备并按时上、下课,教师上课迟到或无故缺席,应作教学事故论处。
4.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课,事先要请假,经批准后应上交名册,教学进度以便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教师本人不得自行调课或请人代课。
5.教师对所规定的教材内容要做到理解掌握,示范正确,讲解精炼,教学中对学生应严格要求,认真辅导,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6.教师要严格对学生进行考勤和考试制度,按照教务处和体育系及体育室的统一要求对学生进行考核和评定。
7.教师在上课时应自觉地关闭通信工具,一经发现课中使用手机等,按教学事故论处。
8.教师在教学中应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卫生保健知识教育以及爱护场地、器材的教育。
9.教师在教学中应注重“教书育人”,在政治方向,思想品德、精神面貌、仪容仪表上以身作则,上课要穿好运动服装和运动鞋。
10.教师应努力钻研业务,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注意知识与技术的学习与更新,教师要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11.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㈢ 公体课体育教学常规(学生)
为了保证体育教学的正常秩序和对体育教学的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常规。
1.学生必须按时到达上课地点,请事假必须有学生所在系有关负责人签署的证明和本人的请假条。请病假必须有医院的有关病假证明,如有急病应以下次课时补办。学生每学期因病或因事缺课1/3以上者,由任课教师签署意见后,报体育系备案,然后再安排重修。
2.学生轻微受伤,女生例假等必须随堂见习,由教师酌情安排活动。
3.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时必须穿运动服装和运动鞋。
4.学生参加体育公体室活动时精神要集中,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尊敬教师,服从指挥,团结互助,认真学习,积极锻炼,敢于创新,不断进取。
5.学生在参加公体室体育活动时,要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加强保护与自我保护,尤其是在教学比赛中,动作不能粗暴,应遵守比赛规则,防止伤害事故发生。有心脏病
或有其他严重病史学生,应主动地向教师报告,不得隐瞒有关严重的疾病,负责一切后果自负。
6.学生在参加季节性项目时,应严格遵守游浴池和冰场的一切安全与卫生规定。
7.学生在上课时,要爱护场地、器材,在教师的安排下,做好体育用品的借还工作,对于课中损坏或丢失的体育用品要进行赔偿。
8.学生体育成绩不合格的补考,由公体室安排教师按规定组织考试,任课教师单独报告成绩无效。
9.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规定时间内的考试,需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填写“缓考通知单”,由体育教师所在体育教学组负责人签字,方可缓考,无缓考通知单视为旷考。
二、公体室体育教学工作管理条例
㈠ 单项体育组教学的主要职责
1.认真制定执行体育公体室的教学大纲,组织并规范教学管理,安排教师上好室内、室外体育教学活动,维持并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组织集体备课并开展各单项业务活动,定期(每周一次业务学习)教学检查。如: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和效果;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和观摩;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有计划地进行教学评估等,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3.加强课程建设,在认真分析课程现状的基础上,积极参加与学校核心课程的建设,深入开展公体课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工作状态,教学条件,考试制度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其重点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使课程质量水平得到不断地提高。
4.根据学院、系、部发展规划,制定单项教学组培养计划,对每个教师的进修方向、任务、要明确。要特别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为青年教师定导师,进行“传、帮、带”。
5.要重视单项体育教学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通过各种途径努力形成职称结构较为合理的教师梯队。
6.组织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奖;组织青年教师参加院、系、省、市及全院举办的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7.定期对教师思想品德;教学业务,科研,进修等情况进行考核,做好教学工作 量的统计和教学质量评定工作。
8.对事病假,因公外出教师的课,要安排好有关教师代、并课工作,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9.组织落实学生体育辅导课的安排和开展,保证课外活动的正常进行。并做好学校有关其它的群体与竞赛工作。
10.协助系做好场地,器材及有关体育设施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
㈡ 公体室教职工考勤制度
1.教师实行不坐班制度,按教学任务和实际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集体活动及体育辅导课活动次数进行考勤。
2.行政,后勤人员实行坐班制度,按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进行考勤。
3.教师授课不迟到或早退。
4.事假;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5.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可凭医院证明请病假。
6.旷工;未正式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仍不上班者,或无故延超假期者,以旷工论处。
7.探亲假,一律在假期进行。
8.婚嫁;一般三天,女方在23周岁以上者,可增加到15天。
9.丧假;直属关系死亡为4天,外地一般6天。
10.产假;可享受计划生育政策所规定假期。
11.工伤假;按学校有关规定为工伤者,治疗期间凭医院证明可按工伤假对待。
12.教职工请事假,公假、病假必须提前一天向所在教研室提出,填写请假单,请病假有医院病假证明。
⑴ 教职工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需向所在教研室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上需向体育系请假。各类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教学工作的移交手续。
⑵ 在学院、系、室规定的各项学习活动中,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向所在教研室或系办理请假手续,(党、团、工会活动分别向党支部、团支部;工会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去。
⑶ 干部,行政人员,工人及临时工应向系办公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去。
⑷ 教工外出学习,观摩、参加会议或担任裁判工作等,必须持有正式通知(公函),先由教研室签署意见后报系批准,同意后方能外出。
⑸ 教工外出学习;观摩由系、室统一安排,凡私自联系外出,一切费用自理;并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⑹ 凡借调担任省级、省级以上裁判工作的,要取得系、室同意。
⑺ 教职工事、病假期间的工资、奖励等福利待遇,按学校及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