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教学委员会在院党总支、院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院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其他教学工作的业务管理机构。
2、了解学院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指导思想,明确本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确定本院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办学特色和总体要求。
3、根据本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审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4、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保障本院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监督、检查教学情况。
5、教学委员会委员每学期听(看)课不少于6次。
6、在学期初、期中和期末召开专题教学研究会议,检查、交流本院教学工作情况,调整、修订本系教学工作的安排。
7、负责本院教师教学业绩的考评,为本院教师评聘工作提供依据。
8、负责本院教师教学考核、竞赛、评奖等工作的审定。
9、对本院教学工作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系党总支、院行政审定。
10、负责教学事故的认定。
11、完成学校、本院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