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规范是教师进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是发挥教师主导作用、促进教风与学风建设、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基础,也是检查和评定教师和教学工作的依据。
为明确教师的岗位职责,稳定教学秩序,实现规范化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院规定与体育专业教学特点,特制订我系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一、课前准备
1.教学大纲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条件,每门课程都应在室主任组织下由任课教师制订教学大纲,并交系办留存。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内容不得轻易变动,如需更改,须经室主任和系主任审核同意。运动队训练是体育专业教学的补充部分,凡负责运动训练工作的教师,在开学初应向系办送交学期训练计划。
2.由教研室主任在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所用的教材和版本。系办要积极与院教材科联系,在开课前须教材到位。对无法落实教材的课程,系教务办要提前通知教研室与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负责编写讲义,并于开课前30天将讲义稿件交系教务办。教学参考书由任课教师指定,经教研室主任同意报系教学委员会批准后向学生公布,作为学生必读书和考核内容。
3.教学进度是授课内容,方式和进度的具体安排。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制订出教学进度,经教研室主任批准签字后执行,并在开学第一周交系教务办留存。教学进度表应按栏目填写清楚,教学目的要求明了,内容、课次与学时数相符。技术课程的教学进度,先将理论教学内容按顺序分课次集中编写在进度表的前面,实践教学内容集中编写在进度表的后面。教师应按教学进度上课,不得随意变动和增、减教学时数,须经系审核同意。
4.认真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应根据大纲和进度的要求,认真钻研并熟练掌握教材和参考资料,抓住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和基本技能,明确教学基本要求和讲授重点、难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编写备课笔记,做好上课的充分准备。教龄在15年以下的教师必须编写详细教案,15年以上的教师可写策略教案,30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可写提纲教案。无教案的教师不得上课。教研室主任要制订学期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教学小组定期集体备课活动,并经常了解与掌握教学的进展情况。
5.凡有实验(实践)教学内容的课程,任课教师必须按大纲与进度要求上课,保证实验课的开出率,积极提高实验(实践)课的教学质量。
6.教师上课应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场馆),作好教具、器材和场地设备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二、课堂教学
1、教师必须准时上课,按时下课,切实保证教学时间。教师不得擅自调、停课。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调、停课,教师应提前到系教务办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并有责任通
知班主任与学生。教师上课迟到、早退以教学事故论处,擅自调课以违纪论处,擅自停课以旷工论处。
2.应以适当形式表示上课开始。理论课学生应随班长口令起立,教师示意后坐下;技术课应采用师生相互问好的形式。
3.教师应严格考勤制度。凡不到课堂的学生,教师一律以旷课记录并在课后及时将考勤表交系教务办。学生请假事宜由班主任负责处理。
4.教师讲课内容的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和适用性,重视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教学手段的应用,注重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能力。在讲课前应向学生宣布本次课的教学内容与要求,使学生在上课开始、就明确本次课的学习目标。
5.根据体育专业技术课程教学实践性强的特点,教师应努力做到:
(1)上课铃响后一分钟内完成整队(要求学生做到快、静、齐三字),然后进入列队操练或准备活动。
(2)精讲多练,保证学生课堂练习时间。
(3)以口令指挥队形的变换和队伍的调动,不浪费时间。
(4)教学内容、联系方法、手段和运动负荷的安排,要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逐步深入与提高。
(5)如安排学生领做准备活动,学生必须写好教案,教师应随学生一起活动,并在结束时进行讲评。跨学期教学的课程应在第二学期组织学生领操。
(6)教师示范力求准确。年轻教师应坚持自己做示范;年龄较大的教师,可指定学生示范或结合讲解模拟示范。
(7)见习学生应凭医院见习证明申请见习。教师应安排见习生随堂听讲和记录,或安排见习生练习其他内容。
(8)保证教学安全。教师应根据项目特点和气候条件,组织学生充分做好准备活动。课前应认真检查器材,妥善布置场地,课中要讲清保护与帮助的方法,特别在投掷和体操项目教学时应提出明确的安全措施与要求。课的结束部分,应进行整理活动。
(9)如遇雨天,室外部分技术课程可因地制宜适当调整教学进度内容,或与系教务办联系调课,但必须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10)专修课程理论教学时数应达到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教师必须按专修课程教学大纲与进度有计划地进行理论教学,并在期末组织理论考核。
(11)教师应按系总课程表排定的场馆在指定地点上课。
(12)教师应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上教学课和训练课,着便装一律不得上课。
(13)除必要的练习外,如学生随意躺卧在海绵垫或草地上,教师应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
(14)教师要严禁学生在课中赤膊。
6.理论课讲解要精炼,语言清晰易懂,富有启发性,板书端正规范。
7.做好教书育人工作。教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
极性。教师要重视课堂思想教育工作,积极进行组织纪律性、刻苦钻研、团结互助,爱护公物和文明礼貌等方面的教育,帮助学生会做人。教师要热爱学生,信任学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给学生做出榜样。
三、课后工作
1.下课后要检查、收还教具和器材。
2.教师要进行课后小结,简略写出教学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次课改进意见等。
3.教师应进行课外辅导,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帮助学生提高专业技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师应经常接触学生,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熟悉学生个性特点,并进行分析,从而做到因材施教、区别对待。
5.批阅学生的课后笔记。对布置的课外作业,教师要检查学生完成的情况并作好记载,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一部分。
6.对课堂教学中发生的问题和出现的伤害事故,教师在课后应及时向系教务办报告。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范由系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