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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体育系学生会章程

时间:2014-04-21      点击:

第一章   

第一条:名称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体育系学生委员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体育系学生会委员会是在部党支部的领导和团总支的指导下成立的学生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栋梁之材。

    (二)作为部党支部和团总支及各级辅导员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协助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四)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五)维护好部里的一切规章制度,倡导良好的校纪、校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六)加强和发展同各高校学生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守则

 学生会成员须做到:

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具有高度的爱国热情、民族精神和集体意识。

第二条: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不断培养自己的素质,以期成为国家建设的有力的后备力量。

第三条:尊老爱幼、敬师信友、团结进取,秉承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第四条:爱护公物,保持在公共场所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五条:见义勇为,面对违反社会公德、法律法规的行为敢于团结起来同其对抗。

第六条:以自己是学生会成员为荣,时刻注意维护学生会形象。

第三章组织机构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体育系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可以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均可入会成为本会的会员。

一、学生会的设置

 (一)议事团:十名

 (二)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

 (三)设有一处六部一会:秘书处、宣传部、文体部、社团部、女生部、勤工助学部、外联部、自管会

二、各部、处、会基本职责

秘书处:负责学生会一切内务工作,向学生会各部门传达上级的指示文件和重要通知,制定学生会各种规章制度和整体工作计划,总结并向上级汇报学生会整体工作情况;收集各部门和同学们的意见,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关系,协助学生会主席指导各部的工作;管理学生会办公室,记录学生会各种会议内容,整理学生会各类文件及建立分类档案。

 宣传部:向广大师生及时准确的宣传和传达院、系的各类通知、通报等重要信息及协调其它重要工作的开展;利用各种手段对各项活动和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的宣传,参与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的宣传工作。

文体部:主要负责各种文艺体育活动的策划和组织。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积极配合院系的重大节日的文艺晚会演出活动,专门发掘和培养学生艺术体育专长,以及对外进行体育文艺方面的联谊、交流。

社团部:全面负责民体系社团的管理,组织监督社团开展特色活动,定期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审核。建立各种学生社团,并不定期的组织各社团进行特色活动。定期对社团工作进行评价,提出建设性建议,并指导其工作,力争打造精品特色社团活动。对于优秀社团要大力支持,对于实力较弱的社团应给予指导和扶持,对于虚有其名的社团给予警告或取消其社团。组织社团负责人进行联系和沟通、交流经验,尽量使各社团联合协作。

 女生部:主要负责全系女生之间的联系、交流和协调工作,开展特色活动,全面调动女生参与各项活动的积极性,丰富女生的课余生活、活跃女生思想,建设有特色的女生文化。

 勤工助学部:组织一些贴近生活实际的活动,让同学们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同时,实践自己、提高自己。加强对外交流,为同学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让同学更早的、更多的接触社会,以尽早适应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并建立各种贫困生档案,做好与院学生会勤工助学部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助学岗位,协助兄弟部门做好学生会的后勤保障工作。

外联部:主要负责协助各部门制定资金计划,筹集学生会各部门活动的资金。积极地与院学生会各部门保持联系,不定期的与院学生会和其他兄弟院校学生会进行生活、学习、管理、工作等方面沟通与交流,协助宣传部负责对外的宣传和联谊活动。

自管会:主要负责维护校规、校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监督同学和学生干部的日常纪律,协助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大型学生活动的秩序,宿舍区纪律、生活、卫生等管理,检查评比宿舍卫生,贯彻宿舍作息制度,以团结、进取、文明、卫生为方针,反馈同学对宿舍各方面所提意见、建议,配合学院有关部门组织宿舍区精神生活的各种活动。

 第四章 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实行层次化、人文化管理,其中,议事团是学生会的核心机构,负责对各个部门做整体规划。学生会设议事团常务委员10名,其中主席总体指导所有部门,副主席具体分管不同部门,实行议事团责任制,议事团将定期举行例会讨论整个学生会事务、及其决定学生会的常务工作。学生会下设一处、六部、一会即秘书处、宣传部、文体部、社团部、女生部、勤工助学部、外联部、自管会,各个部门由部长牵头,掌管各部的常规工作,部门间分工合作,使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一、为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例会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会的会议应遵循高效务实,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会议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中心议题突出,有议有录,有议有决。

  2、部长以上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总结上周工作,讨论学生会近期工作方向和重点。

  3、各部门部长安排本部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地点自定,并做好会议记录,记录交秘书处统一备案、存档。并由秘书处在每周部长级会议上交呈主席。

  4、若遇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各种会议,会后向秘书处通报情况,记录交秘书处备案。

   5、会议进行过程中,请与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关闭,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会议鼓励自由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与会者签到,有事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可无故缺席、迟到。

二、请假制度

    (一)因故无法参加例会或部门会议者,应向考勤人员当面或书面请假,否则,以缺勤计。

    (二)因故无法参加全体成员会议者,需向主席请假,否则,勒令退会。

     (三)因故无法参加值班者,应先向副主任请假并请本部人员接替,否则,勒令退会。

    (四)因故无法参加会内大型活动者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请假,否则,以缺勤计。

    (五)每月会议请假不准超过两次,累计超过两次后以缺勤计。无故缺勤一次者予以会内通报,达两次者予以大会警告并免去会内职务;三次者予以勒令退会;全体成员大会无故缺勤者,予以勒令退会。

三、工作评定

    (一)学生会成员工作情况由日常工作表现及考勤记录组成。

    (二)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由所在部门部长评定,考勤记录主要由秘书处汇集日常考勤记录及部门和全体大会考勤组成,并提交秘书长。

     (三)部长以上(含部长)成员的工作由团总支评定,由秘书处的日常考勤、部门会议考勤及副主席所做的考勤构成。

四、考核制度

    (一)优秀学生干部:根据学年记录,经主席和部长推荐,由主席报系党总支审核评给优秀学生干部,成员在会期间,若多次评为优秀,给予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违反本会章程及其他会内制度,无故缺勤一次以上(含一次),工作表现不积极。

     (三)学生会工作表现突出者,在毕业就业时给予优先推荐。

     (四)学生会成员综合成绩必须在班内20名以前。

 

    (五)对于违反校规校纪及本会章程、制度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警告、免职和勒令退会等处分。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五)学生会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二、会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六章组织和职权

一、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系党委领导和团总支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及本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二、体育系党总支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七章   

第十四条 学生会主要经费来源:

   (一)党、团组织关于学生会活动的专项经费;

   (二)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创收和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第十五条 经费使用受全体成员监督。

第八章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体育系学生会议事团。

体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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