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及陕师院学函[2020]16号《关于做好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评审等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推荐内斯但木·玉斯普江、何祎、马金莲为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一等(1人)
内斯但木·玉斯普江
二等(2人)
何祎 马金莲
如有异议,请于6月5日前来电来函向体育学院办公室反映。
院系评审组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81530083
邮 箱:496077901@qq.com
学生处电话:81530077
体育学院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