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三、竞赛地点: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长安校区
四、参加单位:
幼儿教育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体育学院
五、竞赛时间:2020年12月25--29日
六、比赛项目与分组:
健步走;男子组、女子组
七、参加办法及报名截止日期:
1.各代表队需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健步走组男、女运动员共50人,其中男运动员不少于15人。
2.报名截止时间:比赛当天12:00,报名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453557763@qq.com;手续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不予受理;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
八、参赛要求:
1.凡我院普招在籍全日制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参赛者应根据自己的生体健康状况和训练水平,选择健步走报名参加。有以下情况者不宜参加健步走项目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少的糖尿病患者
(6)比赛日前两周患过感冒
(7)其他不适合运动的人群(如赛前疲劳、过度饮酒等人群)
(8)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有参赛选手个人及代表队承担责任。
九、竞赛办法:
1.健步走项目运动员比赛需采用微信运动步数app打卡,步数多者名次在前,比赛地点为长安校区内。
2.参赛运动员根据个人时间,在比赛有效期内独自完成比赛即可,并将完赛打卡截屏分组后,统一打包发送至453557763@qq.com,文件命名方式“某某学院+男子组成绩;某某学院+女子组成绩”。
3.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选手将被取消参赛成绩。
(1)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车摩托车完成比赛;
(2)其他违反规则行为规定的。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健步走组男、女分别按成绩录取前20名,奖励前十名(奖励方法待定)。
比赛积分按第一名积30分,第二名积28分、第三名积26分、第五名积24分、第五名积22分、第六名积20分、第七名积18分、第八名积16分、第九名积14分、第十名积12分、第十至二十名每人积10分,其余报名且完赛的队员每人积2分,计入团体总分。
十一、裁判工作:裁判工作由体育学院组织,裁判员由体育学院选派。
十二、其他事项:
1.参赛运动员需为本学院学生,并为最终上报参赛人员,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比赛须严格遵守疫情防疫规定,不得聚集,做好防护措施。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组委会另行通知。